新聞公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藥物及遺失USB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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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四月十四日)在立法會大樓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東華醫院發現有兩種顏色並不相同、分量差一倍的藥,令到其中一位婆婆懷疑因而死亡。其實究竟是藥廠給錯了劑量,還是職員入樽時看不到顏色入錯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對這件事件表示相當遺憾,特別是有一位老人家可能因為服用了這藥引致去世,所以我們亦要求醫管局盡快調查清楚,究竟實情如何。無論那間藥廠是否送錯藥,我想收藥的藥劑師有一定的責任,尤其是那些藥已經是不同顏色。我想大家也明白,你買的東西平時是這樣,突然間有一個新的顏色的藥物,無論如何也要注意一下,問清楚才行。第二方面,就是要看文件上如何寫,究竟那款藥物是寫30毫克還是60毫克等等,如果是藥廠寫錯,當然藥廠亦有很大責任,但如果藥廠沒有寫錯的話,我相信藥劑師的責任比較大。

記者:藥劑師是否需要停職,及會否控告藥廠?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想醫管局會處理他們的工作人員的表現,決定他們做事方法是否正確,及有沒有需要處罰。

記者:今次事件有病人可能因此而死亡,政府如何責成醫管局再做好一點?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已要求醫管局盡快調查每一件這些的事件。有一個我認為較為正面的是,每次這些事件發生,醫管局也是盡快公布,及很透明地公布。但更加需要誠實來處理這些問題,如果真的做錯,便應該認錯,或者應該處理有關的病人或家人的心情和需要,這方面我希望醫管局可以盡快做得到。

記者:聯合過去一年三次遺失USB,無論資深還是實習醫生也試過,究竟發生甚麼事?究竟是否聯合的保安守則沒有嚴格遵從?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覺得這件事件可以說是匪夷所思,剛剛一個月前才發生過,全間醫院和全部工作人員也應該可以說是「醒定」很多。究竟為何發生,我們也要求醫管局要查清楚,特別是如何能夠保障病人私隱。

  我知道醫護人員有時有需要將一些資料儲藏和整理,然後進行學術上的工作,或醫生做一些專業考試等等。但在這些工作之內,他們也可以用一些密碼來代替病人的姓名或身份證號碼等等,這些工作應該在醫管局內能夠有制度處理得到,令他們可以這樣做。而每次如果他們想下載一些這樣的資料,應該有一個提醒給他們──在制度之內不可以這樣做,或者應該是如何申請或如何保密後才可以做到。

記者:去年申訴專員方面,已向醫管局提出三十多項建議。你如何看再接連發生,還要是聯合醫院,究竟是他們沒有好好執行指引,還是根本從頭到尾那些員工的態度沒有改變過?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當然,一般來看,如果一件事件兩次發生在同一個月內,多多少少會令人懷疑員工的態度,是否根本就對這方面並不重視,所以我也要求醫管局能夠嚴肅處理這個問題,是否他們的制度根本令同事有時貪方便,而沒有做一些應該做的步驟。第二方面,為甚麼臨床監管方面,沒有給前線員工這方面的提示。我相信這位也是前線員工。

記者:我想再問有關藥廠的調查,剛才你說也要看是藥廠給錯了藥,還是醫院藥劑師搞錯了,現在還未清楚是廠那邊有事還是藥劑師?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沒有詳細的資料,就算藥廠方面沒有送錯藥,但我相信收藥者若慣收那款藥是那種顏色,他也應該要調查一下為何這次轉了色,這是一個很正常的問題,尤其是這些專業的做法,平時處理的藥譬如是粉紅色或綠色,為甚麼今次會不同顏色?這個我相信任何人也會有這個疑問。當然要看藥廠本身送藥時的文件,寫得是否正確,這個我不清楚,但這些要盡快調查清楚,交代清楚。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9年4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5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