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加強監察豬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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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今日(五月七日)表示,政府已採取多項措施,確保只有健康的豬隻才會供應市場,供人食用。

  發言人說:「自世界各地發現有人類豬流感個案後,我們已隨即加強了活豬和豬肉方面的監測工作。」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已分別在本地豬場和屠房抽取更多樣本作化驗,所有樣本的快速測試結果對甲型流感H1N1均呈陰性反應。」

  「漁護署上星期亦已完成巡查全港43個豬場,並向豬農發出指引,提醒他們提高警覺,維持豬場良好的衞生環境和生物保安措施,以及注意個人衞生,例如在照顧豬隻時佩戴口罩、經常洗手等。豬農亦需向漁護署報告任何異常情況,而直至目前為止,豬場並無任何異常情況。漁護署亦已設立了熱線電話(電話:2461 6510),讓豬農查詢和及時通報有關人類豬流感的事宜。」

  「食環署也已提醒所有在屠房工作或有機會接觸活豬的人士注意個人衞生,佩戴口罩及穿適當的防護衣物。」

  發言人補充說,雖然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官員表示,感染人類豬流感豬隻的肉類,可能帶有病毒,不應供人類食用;不過,官員亦強調世衞早前指進食豬肉是安全的指引並無改變,而現有的監察措施已可有效防止染病的豬隻進入食物鏈。

  世衞早前與世界動物衞生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貿易組織發表聯合聲明,表示進食經妥善處理及煮熟的豬肉及豬肉食品並非感染人類豬流感的途徑,同時亦並無證據表示病毒經由食物傳播。

  發言人說:「我們現時採取的各項監察措施,已可有效防止染病的豬隻進入食物鏈。這些措施包括密切監察本地豬場內豬隻的健康狀況,所有內地進口的活豬,必須來自認可的註冊養殖場,並附有內地有關當局簽發的動物衞生證書,證明豬隻健康狀況良好;豬隻在進入屠房後,必須經過宰前和宰後的檢驗,檢驗結果合格,才可供應市場,供市民食用;以及所有進口的冰鮮、冷藏豬肉必須附有出口當地的衞生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書,證明豬肉經過檢測,適合人類食用。」

  「一般來說,豬型流感病毒在攝氏70度或以上的溫度便會被殺死,因此,經正確處理及徹底煮熟的豬肉及豬肉食品是安全的,市民可安心食用。食物安全中心亦在其網頁上載有關指引。」




2009年5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18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