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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表《在香港引入預設醫療指示概念》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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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發表《在香港引入預設醫療指示概念》諮詢文件,諮詢醫護專業界別、法律專業界別、病人組織、為病人提供醫護及有關服務的非政府組織等持份者,以及其他人士的意見。

諮詢為期三個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為止。

諮詢文件是回應法律改革委員會《醫療上的代作決定及預設醫療指示報告書》中的建議而發出。諮詢文件旨在收集社會各界對是否應該在香港引入預設醫療指示概念的意見。

諮詢文件亦就以下問題收集各界的意見,包括﹕

(一) 作出、更改及撤銷預設醫療指示的方式;

(二) 為公眾擬備有關預設醫療指示的資料冊的內容;以及

(三) 是否有需要制定處理預設醫療指示的指引。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作出預設醫療指示的目的,是讓一個人在精神上仍然有能力作決定的時候,指示當自己一旦失去能力作出決定時(例如病情到了末期或陷於昏迷等)所希望接受的護理形式,包括是否接受僅能維持身體機能的治療。

預設醫療指示的概念在很多國家,例如英國、美國、加拿大及新加坡等經已採用。

預設醫療指示可讓病人的醫生和家屬清楚知道病人的意願,減少醫生和病人家屬就末期病人的合適護理方式的爭議,並免卻雙方需要代病人作出應否提供或撤去僅能維持身體機能治療的決定的重擔。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說:「我們希望諮詢社會各相關界別及人士的意見後,能為市民編製關於預設醫療指示的資料冊,並與相關專業團體進一步商討制定處理預設醫療指示所需的指引及程序。」

諮詢文件可於食物及衞生局網頁(www.fhb.gov.hk)下載。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