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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食物安全條例草案及骨灰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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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二月九日)在立法會大樓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全文:

記者:現在會否有一些灰色地帶,可能令某些食物分銷商或零售商不知道自己要否登記,或誤踩陷阱,沒有保存(交易)記錄等?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這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他的身份,他是否一個分銷商或入口商,這應該很清楚的,將來我們亦有一定的指引,讓他們知道自己的營運模式,應該是否屬這類型的營運者,他們應可就此決定自己應登記為一個分銷商或入口商等等。第二方面,是如何儲存這些單據,我們有兩類型,一類是如果食物的安全期或儲存期是短的話,甚至是一些新鮮食物,只需要(儲存)三個月;而其他好像罐頭等等包裝食物,可能要去到兩年。所以他們一定要保存這些單據,他們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來做,視乎其營運方式,可以用一個檔案的形式,或用一個盒的形式也行,每三個月或每一個月可以在這方面整理一次。我們亦就此試過在小販或一些很小(規模)的營運者做過,他們也能適應得到。

記者:會否擔心例如在一些偶爾的情況下,好像有茶餐廳見超市大減價,購入大批食物,或有酒樓見其出品好便買了,你知道生意有時不是那麼簡單,會否很容易便這樣誤導了,誤踩陷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剛才我們也討論過這方面,我們亦不會硬將譬如一些不是經常的經營模式,當為經常的模式,這方面我相信業界也很清楚。如果他們的主要顧客是一般的街客,他們也是一個零售商來的。

記者:那是否代表比較有效地追蹤到將來有問題的食物,及剛才提到,如果有這個條例,能追蹤得到的話,日後如果出了甚麼問題,也不需要禁那麼多食物入口?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對了,如果我們很清晰知道食物的來源,甚至是哪個供應商、甚麼地方來的,或者一些批次號碼的話,我們如果需要行使回收或其他禁止銷售的命令時,都可以將問題減低,不需要影響那麼多類型的食物。

記者:骨灰龕推出自願登記制度方面,如何確保可以規管或阻止現時私營或違規的經營?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政府在現階段正研究骨灰龕方面的供應與規管方法如何,我們認為這可以說是相當複雜的一個問題,尤其現時有些骨灰龕,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地契,每一個地契是一個特別的所謂private contract,不是一般的合約,所以地政總署要看其現時的合約來決定是否合法。

記者:今日很多居民來請願,指骨灰龕引致附近地方的環境很差,又指政府何以至今仍是自願登記,何不將之取締,或幫助他們改善環境,你們如何回應居民的訴求?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剛才說過,我們認為骨灰本身不是一個會影響公共衞生的問題,但會影響一個地方的形象,或居民自己的感受等等。同時,有些人買了骨灰龕的話,他們亦擔心究竟他們所買的地方,是否一個合法或可長遠保留的地方,這個在消費者立場而言,亦相當重要,所以我們應該從這樣的角度來決定我們將來用甚麼方法,作這方面的規管。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0年2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5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