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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醫療事故及保濟丸事件(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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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出席一公開活動前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記者:昨晚聽到有兩宗醫療事故,其實現在有沒有多一些機制或辦法,可以確保這些事不再出現?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醫管局就醫療事故的公布方式,是盡量希望令市民知道,入醫院時可能會面對的風險,另外亦讓醫護人員理解到他們工作時要特別小心,如果他們做得不好的話,會影響到病人和病人的生命。所以我們盡量用一個透明的方式,將這些資訊發布出來,亦同樣希望醫院的管理層與前線員工,也要盡心盡力服務市民。

記者:一般發生醫療事故後,一些相關的職員通常也不會受到甚麼處分,其實在這方面會否再加緊處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醫管局以一個叫作「學習的機構」(learning organisation)的模式處理問題,如果他們太過苛刻的話,亦會令工作人員不呈報醫療事故,但他們一定要誠實地將醫療事故說出來,而醫管局亦要視乎情況而決定該員工是否需要處罰。若要處罰,他們亦會進行內部處罰,而不會公開譴責員工。

記者:想問問保濟丸方面,會否就此加強監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衞生署已經很積極地跟進這件事件,亦希望查出事故原因。如果是適當的時間,可能亦會徵求法律意見,是否需要採取行動,控告他們。

記者:想了解那個通報機制,會否考慮同時公開有關醫院的名稱?讓市民更清楚事故在哪裏出現。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看那事件的嚴重性如何,如果事件嚴重,同時屬嚴重疏忽,當然醫院甚至一些員工的身分,可能也要公開。而主要來說,是希望員工可以從錯誤之中學習的話,我們認為未必一定需要每一個事件也公布所有的私隱。

記者:這次紗布或工具留在體內,也不算是很嚴重的醫療事故?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如果是特殊的、不常見的或一些很嚴重的疏忽,我們便要公布,令市民知悉。如果一間醫院或機構在管理或監察上是特別疏忽的,我們會作出公布。




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38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