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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精神科服務及藥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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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五月十日)出席「醫院管理局研討大會」開幕典禮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剛才特首也表示,要反思現時精神康復者的服務,又表示有一億元撥款大部分仍未到位,其實現時情況如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每當社會上發生由精神病病人或康復者引致的暴力事件,特別是影響到生命、令人受傷等,我們也覺得痛心和惋惜。至於精神病方面的服務,政府在過去這十多年,一直與精神科醫生和專業人士策劃如何將精神病病人盡量融入社會;同時亦增加資源,去年增加了約三千萬元,今年則預留接近一億元。在社區方面,希望盡量增加設施,能夠及早察覺病人有精神病,讓他可以盡快醫治,同時幫助已康復的病人在重返社區時得到支持,亦能有中途宿舍、中途的幫助。此外,亦須增加精神科的醫生、護士或社工。但最重要的是,各方面的服務要得到協調,可以互相幫助、通信和合作。過往有很多這類問題都可以及早發現及阻止,今次葵盛東的事件,當然我們亦要反思究竟有沒有任何程序或有所發現時,可以及早阻止。

  根據傳媒報道,這名疑犯過去亦曾犯過斬人的事件,最近亦有鄰居發覺他行為上的變異,甚至使用武器等,究竟當鄰居察覺這些事情,他們可否通知一個機構或精神病輔助中心等,讓我們的專業人員能夠及早介入?我們會考慮在現時的架構及協調機制內,如何可以更完善地避免發生這些事件。大家也知道,精神病病人有時病情突發的時間很快,很多照顧他們的家人或醫護人員,未必可以及時察覺,但若有任何跡象,例如不服藥、病情惡化或有轉變時,希望他們的家人或鄰居能及早通知有關當局,令他們可以介入。

記者:(有關一億元的撥款)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這資源是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所以需要一定的時間,將之策劃增加於哪些地方,這包括人力、物力和藥物方面,所以需要一定時間。但我們亦計劃盡快將這方面落實。至於協調方面,我們亦會重新檢討在社區方面有否機制,可以在有人察覺某些精神病病人可能失控時,能夠及早介入。

記者:覆診時間是否過短?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很多病人用短時間已足夠,但亦有些病人需用很長時間來明白其心理狀況,所以醫生會彈性處理診症時間。當然,香港醫生數字在比例上是較小,他們的壓力一定相當大,這亦是我們的關注點之一。另一方面,很多病人有時在醫療環境中,未必可以充分表達他們有暴力傾向,即未必一定會主動提出這方面問題。如果他們的家人察覺得到,可以告訴醫生,這當然好,但若他是獨居或沒有任何家人,這是一個較難處理的問題,所以剛才我提到,若鄰居或其他人發覺病人這方面有問題,可讓他們向有關當局反映。

記者:由你領導的小組在未來三個月,會否就精神科方面有特別的工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該小組基本上每年會就可提供的資源,研究增加一些新服務。去年我們就社區情況,特別是及早診治、及早察覺的方向,進行了有關的資源調配。

記者:(有關醫管局個案經理計劃及社區內的精神病患者)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醫管局推行任何新措施,一定要做一定的計劃,並需要培訓專業人才,這方面他們會盡快進行,但亦需要時間,不可以今日說、明日便做到,是未必做得到。至於社區內的精神病病人,香港約有四萬多名精神病病人已融入了社區,大部分也沒有任何危險性或暴力傾向,但我們最重要是能夠盡快察覺任何病人若有病情惡化,或有其他不幸事件可能會發生時,希望可以盡快介入。這方面我們希望由照顧他的家人、鄰居、跟進個案的社工或精神科護士方面手,研究如何更緊貼地跟進,看看每個地區附近是否有這類服務機構,讓這些病人可及早接受治療,又或者如果有人通報,我們可以盡快出動介入。

記者:(有關嘉琳製藥廠藥物事件)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衞生署察覺到有關公司有一連串的藥物均屬不合格,據我所知,這藥廠的產品相當多,最初發覺有幾種不合格時,我們當然要求他們提供更多資料,分析其他藥物。現階段是認為它可能整個生產線的監管或其他方面,也做得不足夠,所以現時不准許他們繼續生產,要該公司提供有關的程序和文件,待衞生署巡查過後,認為可以符合GMP條件,才會讓它再生產。

記者:早前藥物檢討委員會的建議,並不能那麼快落實,可能要幾年時間。接連有GMP藥廠出事,是否反映衞生署執行監察方面的表現不太令人滿意?有甚麼即時改善措施可以做到?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次衞生署的反應其實已很快,已要求該公司提供一些藥物作為化驗,最初知道有一、兩種藥物有問題,已要求它提供其他藥物,亦已進行這方面的化驗,所以今次的反應已相當快。同時,如果其生產線有問題,我們不會容許其產品全面在市面發售和給病人使用。

記者:(有關上訴庭裁定醫管局向非本地孕婦徵收分娩費用合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一直以來,我們也覺得香港的醫療系統,尤其是產科服務,主要必定是為香港的孕婦服務。因此,就這方面我認為裁判是正確的,但同樣地,我也同情有些內地人士,若她們的丈夫是香港人,她們覺得有這需要。我仍未看到法庭的判決,但法庭亦要求醫管局考慮在哪種情況下可豁免全部或部分費用,醫管局是會作這方面的考慮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5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