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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延誤處理嬰兒遺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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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梁卓偉教授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就瑪嘉烈醫院嬰兒屍體的失誤事件,你覺得事態是否嚴重?幾日前也有另一宗處理屍體失當事件,接連發生,你覺得在處理屍體方面,醫護人員是否需要檢討其工作程序?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當我昨晚知悉此事後,我感到非常痛心。我希望在此再次向嬰兒父母致以最深切的慰問,並要向他們致歉。在他們如此傷心的時刻發生了這事件,對他們的打擊是不小的。你剛才問究竟這反映了有甚麼問題。為何我會覺得痛心,我相信是因為我與很多市民一樣,這些事情或類似的事情,以前也曾發生,而亦做了不少工夫,無論在改善程序、硬件,包括例如嬰兒條碼手;增置器材,甚至一些軟件工作,即一些守則與指引,也做了很多工夫,但為何仍會發生?我相信我們要反思,研究有關的工作文化與環境,有甚麼地方可以(改善)令這類事件不再發生。

記者:(有關指引)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無論指引有多精細與詳細,工作時一定要很嚴謹與小心執行指引內的工序,因為我們要明白,當有這些白事發生,在家人已很傷心、對他們自己的感受有很大打擊的情況下,假如有任何差錯,除了會對已過身者不敬,其家人亦會感到非常的難受。一句老話,侍病猶親,每一個前線的同事,我絕對相信絕大部分也是視病人、甚至已過身的病人有如自己的家人。當然,此事件反映到在人為方面很可能有些錯誤或遺漏,所以我們已責成醫管局,希望在兩星期內,可以盡快做好徹底的調查,完成調查報告。雖然有關事件的員工已被辭退,這是一個外判商的僱員,我覺得這是給家人,即嬰兒父母一個最好的交代,亦要向市民解釋事件的由來。

記者:(有關聯絡嬰兒家人)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據我理解,醫管局在事件發生後,已立即接觸嬰兒父親,他們亦完全明白,知道事情的發生,在再有任何公布前,我相信一定會再與嬰兒家人聯絡。

記者:會否加重賞罰制度?相隔一個月才公布事件,是否有延誤或拖延?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昨晚已立即向醫管局同事查問,他們的通報機制是事發後已立即向醫院管理層和醫管局總部的同事通報。至於是否發出新聞稿,是有一套既定指引。機制是研究這些事情後,而就此事件是要徵求家人同意,根據我的理解,嬰兒的父親希望能低調處理,不想令太太更難受,因為嬰兒夭折,這時期已是十分傷心。由於這方面的因素,才在這時間交代。

記者:有指是機構文化問題,會否是醫院指引不夠清晰,或是員工沒有用心上班?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剛才已提到,更精密和仔細的指引,最終也是由人來執行。希望大家明白,發生了不開心和比較嚴重的事情,我們絕對不願意看到,我亦不覺得是可以接受的。若我們並未完全調查清楚事件的由來便妄下判斷,也不是一個公平的做法。因此,我已要求醫管局於兩星期內向我們提交報告。但我絕對同意,在工作文化和環境方面是應該值得反思的。

記者:(有關外判員工)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剛才已提到,無論再細心和完美的指引,最終也是由同事、由人去執行。希望大家給予空間,以調查清楚這錯誤除了有人為過失外,還有否其他因素,這是最公平和妥當的做法。

記者:今次失當的員工被辭退,上次富山殮房事件的員工則沒有被辭退。是否有雙重標準?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大家要明白,以我理解,今次事件牽涉一間外判公司和一名外判工友,他被辭退的原因是外判公司作為一名僱主,因為這事情將他辭退,並沒有等待醫管局完成調查報告,這是外判公司與其員工自己的人事編排,我並沒有這方面的資料,亦不便評論。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0年10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9時21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