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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向內地官員反映香港漁民意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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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黎陳芷娟今日(四月二十日)前往廣州,與內地主管漁業政策的官員會晤,反映本港漁民對在內地水域發展捕撈漁業的意見。

  黎陳芷娟與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副局長郭錦富、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和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的官員舉行會議,雙方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漁業發展的聯繫和合作交換意見,並特別討論了有關流動漁船的管理及兩地漁業可持續發展的工作。

  黎陳芷娟表示,為了保護珍貴的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香港特區政府建議立法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以免無選擇性的拖網捕魚方法進一步擾亂海床及影響海洋資源。

  她說:「自公布措施後,不少香港漁民向我們反映,希望在香港水域禁止拖網捕魚後前往南中國海繼續作業,部分並考慮轉變作業模式、或往漁業資源尚在開發中的水域發展。」

  會上,黎陳芷娟向內地官員表示,現時大部分的拖網漁船均領有內地簽發的捕撈許可證,部分時間在內地水域作業。特區政府向內地當局反映本地漁民的意見,並希望在可行的情況下,內地當局可以向本地漁民提供協助,讓他們可以繼續在內地水域從事捕撈業。另外,黎陳芷娟亦向內地方面了解在控制捕撈漁船數量和功率總量的制度下,拖網漁船轉型至其他作業模式的可行性和相關程序。

  隨行到訪廣州的有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黃淑嫻和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漁業)蘇炳民博士。




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6分
 

(圖片)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