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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自願醫保計劃(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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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梁卓偉教授今日(七月十六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記者:(有關檢討規管私家醫院)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就香港如何持續發展,以及維持整個醫療體系質素的優勢,尤其要落實自願醫保計劃,有數方面必須要配合。第一,最重要的基石,絕對不會有任何改變,只會更強化,就是公營醫管局這全民醫療(安全)網。這安全網一定不會有任何減退,只會更強化、更聚焦我們所需要服務,特別是患有大病、家庭或社會環境未屬十分幸運的市民,我們必定會更強化安全網。第二方面,在我們多年來的諮詢,尤其是今次第二階段諮詢,香港市民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希望在醫療方面有選擇,即公營及私營(醫療系統)雙軌並行。在有選擇之餘,在私營(醫療)發展方面,有兩個軟件及一個硬件作配套。兩個軟件包括能讓一些願意承擔及有能力負擔選擇私營(醫療服務)人士,給予他們一個融資平台、橋樑,如他們患病時,給予他們能夠負擔費用的私營(醫療)服務。這解釋了為何我們需要有規管的自願醫保計劃。

  第二方面的軟件是供應,亦即整個醫療體系中,最為重要的 - 人才。人力資源規劃,不論是醫生、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言語治療師,所有專職醫療同事,均是我們需要檢視(的範疇),將來二、三十年人手的需要、不同專業分科的需要,規管架構及專業發展,如何才令他們在專業方面發展最具優勢,同時能保障公眾利益。

  至於硬件方面,則需有足夠私家醫院用地及床位,當中亦需檢視私家醫院有用地及床位後,如何令其質素更有保證。政府在這方面引進了國際認可,由澳洲的國家機構,協助我們共同做了一套醫院認證計劃,初步反應良好,有六間私家醫院已作認證,這是其中一個主要元素。在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期間,有意見表示留意到現時規管私家醫院法例已有一段歷史,是否應在整個規劃中,檢討這方面是否需要與時並進,或是否需要修改,這方面我們要作探討。

記者:(有關檢討規管私家醫院)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現時規管私家醫院法例是戰後(訂立),已有一段歷史。戰後不論是醫療科技及配套,相比現代的醫院,是非常簡陋,當然在監管及要求方面,如以現時的認證架構(作標準),並不十分到位。故在整個檢討中,我們亦需檢視進行認證計劃之餘,有否需要在法例上作配合。食物及衞生局成立的新辦公室負責落實工作,我相信在(推行)整個醫療保險(計劃),以及新私家醫院快將落成時,需一併檢視有關課題。

記者:收費會否規管?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你所說的是自願醫保。

記者:是有關私家醫院方面。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自願醫保當然是有關保金、私家醫院收費等。我們何以希望在二○一三年上半年,即新一屆政府與新一屆立法會剛上場數個月後,盡快提交我們希望在未來年半至兩年可完成的草擬法例,是希望可獲立法會議員審議後支持,讓我們可以有一個法定機構。這個法定機構的功能是甚麼?就是就不同的持分者,尤其是有既得利益的持分者,包括保險公司、私家醫院及私營服務提供者,他們如何釐定「套餐價」、保費,我們有一個協調與仲裁的角色。保費如何調節、應否調節、有沒有任何規限,包括「套餐價」等如何處理、每個項目的金額如何,這些均是到時這個有法律效力的法定機構必須處理的問題。所以我希望大家會明白,政府亦有這個決心並非常清楚,我們看了很多意見,這本書(醫療改革第二階段公眾諮詢報告)共約九十頁,裏面有五百多份意見書,絕大多數的市民告訴我們:你必須要研究得很清楚,以及可以幫我們把關。何以我們要有法例,就是因為有法定機構,才可以「有牙力」,這方面我們一定會做到到位。歸根究柢,一定以市民及公眾利益為大前提,也是我們的出發點。

記者:(有關如需修改規管私家醫院條例)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現階段我們最主要做的有幾方面,第一是認證計劃會繼續推行,而我相信這方面可以做到一定的品質保證。第二方面是我們現時在新的私家醫院用地的合約條款及投標條款中,會很清楚列明有些基本、我們覺得是現代醫院及現時政府推出這些土地,市民所希望獲得的保障,亦會包括在裏面。第三是我們有了這法定機構處理這些「套餐價」或一些要求後,最後一項是現時規管私家醫院的法例,有沒有這個需要及空間作檢討及修改,全部這些我們都會一併研究。所以我相信是幾方面一起多管齊下,以做到市民最終希望見得到的情況,這是指香港會有一個強而有力,能保障尤其基層市民的強大醫療網,即醫管局;除此之外,亦能讓有能力也願意負擔的市民,有私營(醫療服務)這個選擇,雙軌並行。在私營方面,我們現正下很多工夫,希望真的可以做到,在第二階段的(公眾諮詢)報告中,我們聽到的市民意見。

記者:(有關預留五百億元,是否可確保醫保計劃的持續性)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年我們在公營醫療的開支是三百九十九億,明年仍會繼續增加,因為今年的開支是政府經常性開支的百分之十六點五,行政長官在其○七年的競選承諾答應了會加至百分之十七,所以在來年的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這方面將會落實。所以在這方面,我們需要加大投放。但在私營體系裏,假如有部分市民,尤其是中產市民,願意在私營(醫療服務)方面有選擇,大家都是納稅人,是否也應給他們一點誘因及幫助,令他們更易接受這個投保概念呢?財政司司長會撥備五百億,這五百億是用二十至二十五年,即每年平均使用二十至二十多億,相比起四百多億,這二十多億可能只是幾個百分點,在這方面的投放,我們覺得是應該的,亦有不少意見支持。這五百億我們會如何運用?最大部分其實會在,一個市民若退休後,因為年齡的遞增,其保費亦同樣會升高,但若在他六十五歲退休時,保費又加,但顧名思義,退休後並沒有固定收入,只有退休儲蓄,是否會更百上加斤?可能他已供了一生(保險費),二十五歲投身社會已開始供自願醫保,我們會計算他退休前的供款年期,按比例給他適當的資助,這是在五百億裏,我們會用最大的撥備去做這方面的工作。這正反映我們如何回應你剛才的提問,就是令(醫保計劃)可持續,以及市民真有需要時,可以用得到及可以續保。




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5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