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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仁安醫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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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出席電子健康記錄互通公眾諮詢記者會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仁安醫院的事故是否有延遲通報?仁安醫院有沒有責任?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指今次是單一事件,政府不應開名批評仁安,你如何看這番言論?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與衞生署已作溝通,衞生署初步收到仁安方面的資料,表示該名病人在手術後兩日入住屯門醫院,病人家屬有通知仁安醫院,病人已入住(屯門醫院)就醫,亦有通知有關醫生,表示病人已入住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並已進行手術。我相信仁安醫院應在四個月前已得悉該事件。他們有沒有在事件後進行足夠的跟進工作,以及有沒有就這方面進行內部調查或審核,要由他們交代。我們亦要求衞生署,要求仁安醫院盡快提交詳盡報告,交代事件的情況。據我所知,該名女士欲接受人工授孕的程序,亦接受了一些荷爾蒙注射等,但何以在進行此程序後會引起大量出血,仍需詳細分析。我亦囑衞生署要求醫管局提供屯門醫院的手術及病理記錄等,以了解情況。若有特別需要,我們會要求衞生署繼續跟進。

記者:何以這次會特別公開私家醫院的名稱?以後若有嚴重醫療事故,是否亦會同樣公布私家醫院的名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一般來說,若有這些懷疑是嚴重事件,衞生署沒那麼快公布(涉事的私家醫院)名稱。但在今次事件中,他們認為仁安醫院,一方面是延遲通報;第二方面,他們亦知道這問題,可能也有關注到,不過香港僅兩間醫院進行這方面的程序,故很容易也會知道(是哪一間)。他們認為在這方面,仁安醫院在資料上有一定的隱瞞,同時也延遲向他們通報,所以這樣做也是適合的。

記者:你剛才的說法,與仁安日前的說法,明顯有所不同,因為仁安的說法是他們一直沒有收到該個案,直至上周五見到病人,他們才第一次聽到這件事。他們又表示,因為負責醫生是掛單醫生,所以醫生並沒有通知他們。據你們的調查、你們的同事所知,究竟家屬是直接通知了醫院,還是僅通知了掛單醫生?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沒有這方面的詳細資料,但我相信若家屬通知了醫院,醫院必須立即調查,究竟問題何在。任何負責任的醫院也會這樣做。

記者:今次涉及人工授孕的程序,你會否覺得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也要進行調查?涉事醫生是(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公布的)持牌中心總監,在名單上屬於負責人,他是否已不可履行責任?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這方面要待衞生署調查清楚程序上如何,以及該醫生究竟在進行手術中,是否依照指定的守則等。至於他是否繼續在自己的機構擔任總監,這方面他們當然要決定,但若有任何人,特別在專業方面,不能遵守一定的守則,我們認為這些人應該不適合擔任管理及領導層面(的工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4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