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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內地孕婦來港分娩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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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政府總部西翼大堂就內地孕婦在港分娩事宜會見新聞界的答問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現時核實文件真確性(的責任)是否落在私家醫院方面?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認為一對夫婦如打算在香港產子,證實其婚姻關係,以及丈夫的永久居民身份,均是他們自己的責任。我們要求的文件基本上很容易(準備)得到,(他們)應該持有結婚證明書,如持有香港結婚證明書,便無需內地公證處公證,因入境處可作核實。如(有關人士)在內地結婚,因內地各省各市(簽發)的婚姻證明書有不同格式,現時亦沒有中央名冊可供查閱。因此,他們一定要經內地相關的公證處證實他們的婚姻證明書。我相信他們需要一些時間去做這方面的準備,如果他們經常在內地,應該可以做得到這方面的工作。最重要的是,他們兩人均要簽署同意書,授權政府可以抽查或審核任何我們懷疑的個案,令我們確保不會有人冒認或用其他方法把一些「雙非」孕婦變為「單非」孕婦。

記者:剛才提及衞生署會加強抽查,會如何抽查?若(有關孕婦)到醫院時才發現是「雙非」,而不是「單非」,責任誰屬?醫院有沒有責任?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能夠證實他們自己的身份和婚姻關係,應由有關的夫婦自己負責。在這情況下,我認為香港的丈夫有最大責任,所以一定要他作宣誓。如他發假誓,會犯了刑責。根據現時法例,發假誓最高的刑罰是判監七年。如他作一些虛假的證明或資料,懲罰可以為入獄十四年。我相信香港男士不會為此被人利用。

記者:是否有考慮過,他們在預約床位時所面對的是醫院職員,醫院方面可能有責任?另外,會如何抽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醫院會要求他們提供所有文件,剛才已說過,有四份文件,譬如同意書,要在醫護人員面前簽署,資料會交予衞生署核實。如有懷疑個案,我們一定會跟進。

記者:(有關明年是否仍可以區分「單非」孕婦?如果是這樣,公立醫院是否亦可區分「單非」孕婦?二○一四年可以接受「單非」孕婦?)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現在說的「單非」孕婦,基本上會在二○一二年分娩,我們有責任在現屆政府作出決定,特別有些「單非」孕婦可能在七月一日前已臨盆。因此,我們在這方面一定要作出決定。這個決定和考慮,其實我們在年初已開始(研究)。今年三月時我們在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曾討論過,很多立法會議員要求我們對「單非」孕婦有額外照顧。這方面我們認為是需要做的,當然,研究這政策時,我亦知會了候任行政長官,告訴他我們會這樣做。

記者:為何公立醫院不接受「單非」孕婦預約分娩,而要私家醫院提供服務?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公立醫院二○一二年的分娩配額已用盡,故現階段不會佔用公立醫院的服務量。但如二○一三年香港整體分娩數字可以受控,停收「雙非」孕婦(預約分娩)後,可能會有多些本地孕婦選擇到私家醫院(分娩)。這樣公立醫院可能會騰出空間,我們需要時間檢視進展,以作有關方面的決定。

記者:有「單非」孕婦反映,私家醫院的收費比較高,她們未必能負擔。價錢方面可否酌情處理?如何協助她們?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很多私家醫院會視乎病人或孕婦的負擔能力去決定收費,即使是本地孕婦,我們亦無監管私家醫院的收費。我們認為不應在這方面給予(私家醫院)任何指導,但他們亦會留意市場的需要,如他們不照顧這類孕婦,亦不會有額外(分娩)配額以接收其他孕婦。

記者:就衞生署進行抽查,會否增加人手?另外,內地省市簽發的結婚證明書可能規格不一,會否造成很大漏洞?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衞生署會檢視懷疑的個案,並因應需要作出有關方面的決定。由今年至年底,我們預計有百多個甚至更多這類「單非」孕婦,如(「單非」孕婦來港分娩)數字大大超出現時的預測,當然會調配多些人手跟進個案。我們亦會留意一些(例如)將於六月、七月臨盆的內地產婦,但其結婚證明書顯示(結婚日期)為五月,即她臨盆前才結婚,這些個案我們便要小心,究竟他們是否真的是兩夫婦,這類(個案)便需要跟進。當然我們不能作胡亂揣測,但任何懷疑的個案,我們都會跟進。

記者:早前曾指核實身份方面很困難,為何現在又能做到?會否擔心內地省市簽發的結婚證明書規程不一,可能有大量內地孕婦(偽冒「單非」孕婦)以取得床位?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過去我們曾說,我們不能即時鑑定內地孕婦的婚姻關係,即使她們有內地結婚證明書,未必能確定每張(結婚證明書)也是真確。現今社會複雜,證明書可能是虛假的。在香港結婚的人士,他們有香港結婚證明書,我們很容易作核實,無需公證行去處理。但內地每個省市(簽發的結婚證明書)可能也有不同,因此必須由內地公證處就有關方面作核實後,我們才可承認證件(的真確性)。同時,我們要確保香港的丈夫有一定責任,故一定要他宣誓,證明他已與有關女士結婚,以及其證明書是真確的,這些都是應該做的。至於為何過往未能(做到核實工作),因未研究到全套方法,我認為現時這方法大致上可行,但實施時是否完全沒有漏洞,現階段我亦不敢說。但我認為必須這樣做,因有些(單非孕婦)快將臨盆。

記者:剛才提及內地省市簽發的結婚證明書可能不一,私家醫院在執行時,如未能分辨真偽,應如何處理?是否有權因懷疑結婚證明書為偽造,而拒絕接受有關孕婦?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如孕婦持有香港結婚證明書,私家醫院方面便不用特別作出核實,只需將文件交予衞生署,衞生署可作抽查核實。如果是內地結婚證明書,一定要經內地公證處公證,以確認這是他們的結婚證明書。當然,我們會在適當的時間進行抽查或與內地有關當局跟進。我們已要求提供(結婚)證明,同時亦要作出宣誓,並簽署同意書容許我們跟進調查其身份及結婚狀況,這已有足夠保障。但是否有百分百的保障,現階段不敢斷言做得到,因為社會很複雜,有些人可以不顧任何責任做事,我們一定要監察整個系統運作,再作跟進。

記者:若私家醫院不跟從既定程序,例如沒有收取所需文件而收非本地孕婦,私家醫院需負上甚麼責任?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若私家醫院這樣做,當然需視乎其做法。任何醫生在診症時需向「雙非」孕婦說明她將來未必能在香港分娩,他(醫生)有責任向病人坦誠。若他不這樣做,可能會違反專業守則,故在這幾方面也需監察。至於私家醫院不做這方面的工作,我看不到他們有任何理由不合作,因為我最近與他們商討,他們大致上同意這做法,認為可以處理。很多內地孕婦來港(分娩)是為了居留權,這問題是遲早亦需要解決。

記者:與私家醫院只有君子協議?沒有權責?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需視乎每個個案而定。若有病人看病,有時候醫生不會理會其身份而替她診症,故需視乎情況而定。

記者:私家醫院可以預留多少床位予「單非」孕婦分娩?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以私家醫院的服務量而言,過去可處理40,000多個分娩個案,包括內地及本地孕婦。來年,這數字必定會大量減少,我相信不需要懷疑他們處理「單非」孕婦的能力。

記者:該四間醫院在今年剩餘的時間可以提供多少床位予「單非」孕婦?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我們的估計,相信有100至200個案,私家醫院的床位肯定足夠。

記者:若私家醫院錯誤接收「雙非」孕婦,會否負上刑事責任?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現時的條例沒有限制他們的做法,但在二○一二年,我們已與私家醫院達成協議,只可接收已獲發「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的內地孕婦。在二○一三年,他們亦同意不會再接收(「雙非」孕婦),我們亦不會再發出「確認書」,故相信即使有(內地)孕婦衝關來香港醫院分娩,相信這數字也會很少,但最重要還是要解決居港權的問題。

記者:(有關美國加州瘋牛症個案對香港有沒有影響)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食物安全中心會密切跟進這個案。香港現時有進口美國牛肉,但只是無骨牛肉及三十個月以下的牛隻。所有進口香港的牛肉均有衞生證明,列明牛肉在哪裏生產、出自哪個屠場及加工場等,可作出跟進。我們認為暫時沒有需要作任何的限制,但會密切留意這方面的發展。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35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