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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組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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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五日)宣布重新組成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專責處理聲稱受南丫島及附近水域海事工程影響的漁民所提出的特惠津貼上訴個案。

  上訴委員會由一名非官方主席及四名非官方成員組成。麥業成獲委任為主席,其他非官方委員分別為杜偉強、賴奇略教授、江子榮及章曼琪。有關委任已經生效,任期至完成處理上述個案的工作為止。

  對於因受海事工程影響而喪失慣常作業的捕魚區的漁民,只要他們符合資格,政府可向他們發放特惠津貼。為此,政府通常會成立一個內部跨部門工作小組考慮及決定發放給受影響漁民的特惠津貼金額。政府也會成立上訴委員會,以考慮漁民就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決定所提出的上訴。上訴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的組織,專為處理相關的上訴個案而特別組成。

  政府曾在二○一○年十一月成立上訴委員會,處理有關南丫島及附近水域海事工程的特惠津貼的上訴安排,並已在二○一一年八月完成工作。其後,提出上訴的漁民就上訴委員會否決長洲為合資格船籍港一事申請司法覆核。法庭在二○一二年五月命令由重新組成的上訴委員會再次考慮相關的上訴。

  這上訴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 確定由跨部門工作小組訂定有關處理及/或審批漁民申領特惠津貼的準則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對合資格的漁民(在公法意義上)大致公平合理;

* 確定跨部門工作小組就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和批出津貼的金額所作的決定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對申領特惠津貼的漁民(在公法意義上)公平合理;

* 審視就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決定提出上訴的上訴人(或其代表)或有關政府部門所提供的新或額外資料/證據,以及考慮這些資料/證據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

* 考慮是否維持跨部門工作小組就上訴人個案所作的決定或修正有關決定,以及在適當情況下釐定發放給上訴人的特惠津貼金額。

  上述職權範圍容許這上訴委員會有空間,重新考慮相關的上訴個案。

  上訴委員會秘書處設在香港北角渣華道三三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九樓地政總署土地徵用組。




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