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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首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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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十一月二日)下午在添馬政府總部西翼大堂就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首次會議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剛才召開了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督導委員會成立的主要目標是檢討香港私營醫療機構的規管架構,包括私家醫院、護養院、非牟利診所及其他私營醫療機構,藉規管制度的完善化,我們希望加強對市民及消費者的保障。

  督導委員會於今日的會議上通過成立四個工作小組,就四個不同的範疇進行深入的研究,制定未來的規管方案。四個工作小組分別是:第一,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第二,界定在非住院情況,即在醫院以外進行的高風險醫療程序;第三,研究處理先進療法產品處所或化驗室的規管;以及第四,研究私家醫院的規管。

  首個成立的工作小組是負責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這小組的主席是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成員除了有督導委員會成員外,並會增補一些成員,包括相關醫學專科、美容業和消費者組織的代表。工作小組將會制訂區分(範圍),把普通的美容服務和醫療程序,特別是高風險的醫療程序分開,避免日後仍有美容院繼續以提供「醫學美容服務」為名,不正當地施行醫療程序,對顧客構成健康風險。工作小組預計會在二○一三年第二季度完成工作,提交報告。其餘的三個工作小組將會在未來的一、兩個月內陸續組成。

  我在此對督導委員會的成員致以感謝,因為這項工作將會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

記者:工作小組完成報告後,下一個方向是否立法規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完成這方面的工作後,我們希望會有一個列表,指出哪些是美容院不應進行的(程序),或吸引顧客進行的高風險醫療服務。該列表將先以指引形式執行,然後最終納入法例規管。

記者:現時仍然留醫的幾位「DR事件」事主的最新情況為何?由現時至完成報告仍有半年時間,在這段期間當局有何方法規管現有的美容機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報告的資料,現時仍留醫的三位病人情況與之前相若。另外,大家也十分關注,由現時開始的數月內應如何保障消費者。衞生署會聯同香港海關及消費者委員會,對市面上可接觸到的廣告進行篩選,找出懷疑可能提供所謂「醫療美容服務」的廣告,然後進行巡查。

記者:有些委員認為工作小組的方向不正確,因為今次的事件已由註冊西醫負責。日後界定高風險與低風險(醫療程序)後,亦是由美容師或西醫負責,似乎未能避免事件重演,工作小組的方向是否未能針對問題?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剛才的會議中,委員也有不同的關注及意見,最後我們也能達成共識,就是首先應將美容及醫療程序分開。若能把美容及醫療程序區分,界定哪些屬有風險的醫療程序,即應由註冊西醫進行,這將會為日後執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基礎,例如若仍有美容公司在廣告(聲稱)或服務內提供這些程序時,其實已違反指引,我們可以針對他們進行規管。雖然委員的確有不同眼點,有些(委員)可能關注廣告,有些(委員)可能關注(現時)做法是否有效,有些則關注實驗室(方面的情況),(因為會)處理(供)注射回人體的醫學物料,但我相信大家對最緊急需優先處理的範圍應該是有共識的。

記者:(有關將來如違反指引的罰則,以及由美容院轉介醫生進行療程事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將來如界定了某些程序屬於只有註冊西醫才可進行的範圍,如由非註冊西醫進行,本身已觸犯《醫生註冊條例》,即無牌行醫。如這些程序由醫生進行,(但)當中無按照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專業守則,確保程序有足夠醫學證據適用於病人,而病人也明白其風險及利益以作知情的選擇,整個程序亦未有確保在符合專業水準(的情況下)執行,該名醫生已違反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專業守則,會受香港醫務委員會的紀律處分。

記者:剛才提到衞生署已巡查十一間美容院,其中一間沒有(涉及)醫生,會如何跟進?另外,立法程序預計需時多久?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有關立法程序方面,我們制訂指引後,首先會以指引的形式執行(規管)。至於立法程序方面,我們要提交立法會,相信期間會涉及諮詢的過程,我預計立法程序(需時)超過兩年才可完成。跟進巡查由衞生署署長說明。

記者:如由註冊西醫進行(醫療)程序,會否規定由哪科西醫進行?需否對某些科目有認識?需具多少年相關經驗?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暫時來說,相關程序可由註冊西醫進行。就西醫來說,現時有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專科學院內有十五個不同分科學院。我們一旦界定(何為)高風險醫療程序後,醫學專科學院便可針對個別程序,向西醫發出指引,確保(程序)適當地進行,並由具足夠資歷(醫生)進行。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