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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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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五日)宣布成立一個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處理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的船東和本地漁工就申請特惠津貼及一筆過補助金提出的上訴個案。

  上訴委員會由一名非官方主席及四名非官方成員組成。李許美嫦獲委任為主席,其他非官方委員分別為陳曼詩、許明明、李家松及單錦城博士。

  有關委任已經生效,任期至完成處理所有上訴個案的工作為止。

  李許美嫦為律師。她同時為交通審裁處的其中一位主席,以及漁農業諮詢委員會、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香港愛滋病顧問局及牌照上訴委員會成員。

  陳曼詩為律師。她同時為行政上訴委員會及保護證人覆核委員會小組成員。

  許明明為律師。她同時為上訴委員團(城市規劃)、審核委員會(電影檢查)、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及交通審裁處的成員,以及人事登記審裁處審裁員。

  李家松為會計師。他亦曾在不同的政府諮詢委員會服務。

  單錦城博士為副教授,其專業範疇是海洋底棲群落、海洋生態及保育,以及環境管理與影響評估。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感謝主席及各委員接受任命。

  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的法例將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據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二○一一年六月十日通過的一次過援助方案,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若符合資格,可獲發放特惠津貼;以及參與漁農自然護理署的自願回購計劃或透過其他方式處置其船隻的受影響近岸拖網漁船的船東所僱用的本地漁工,若符合資格,可獲發放一筆過補助金。

  政府已成立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處理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人士申請的有關事宜。申請人若對跨部門工作小組就上述特惠津貼及一筆過補助金的決定不滿,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的組織,專為處理有關的上訴個案而組成。

  就財務委員會通過的一次過援助方案中的特惠津貼及一筆過補助金,上訴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 確定由跨部門工作小組訂定有關處理及/或審批受影響人士申領特惠津貼的準則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對申請人(在公法意義上)公平合理;

* 確定跨部門工作小組就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和批出津貼的金額所作的決定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對特惠津貼申請人(在公法意義上)公平合理;

* 審視就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決定提出上訴的上訴人(或其代表)或有關政府部門所提供的新或額外資料/證據,以及考慮這些資料/證據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

* 考慮是否維持跨部門工作小組就上訴人個案所作的決定或修正有關決定,以及在適當情況下釐定發放給上訴人的特惠津貼類別及金額。

  上訴委員會秘書處設在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7樓食物及衞生局。




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