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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打擊美容中心涉嫌非法行醫及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罪行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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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十一月七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記者:(有關應否公布在一間美容中心拘捕涉嫌非法行醫及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人士的身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就昨日(的行動)而言,我一直也強調,在政府未完成指引區分醫療程序,尤其是高風險的醫療程序及美容程序前的這數個月期間,衞生署會加強執法,針對廣告或有可能涉及高風險醫療程序的地方進行巡查。衞生署昨日在巡查一地方時,發現一名並非註冊西醫的人士涉嫌無牌行醫。由於該行動是與警方聯合進行,故拘捕了相關人士,警方正進行調查。大家很關心我們在甚麼情況下公布有關人士的身分,其實我們對此也有些考慮。雖然我們逮捕了相關人士,但在未正式落案控訴前,在普通法的原則下,是不可以假設被捕人士有罪。若我們一早公開有關人士的身分,擔心會(影響)法律的程序公義。另一個考慮因素是公眾利益,例如在一些情況下我們必須公開某些人的身分,以減低公眾繼續受害的機會,這時候便需權衡這兩個因素,看看哪個較重要,若是後者,即公眾利益的因素較重要,我們有時也會被迫這樣做。在這事件上,我理解大家的關注,亦會與署方及律政司尋求共識,希望日後有較清晰的指引,以作出相關的決定。大家需要明白每次的決定均涉及判斷,而該判斷未必一定是正確,有時可能在事後證明該判斷不正確。我希望日後執法機關在作出判斷時,有一個較可行的指引,讓我們作出決定時可真正取得平衡,平衡司法程序的公義及在極大的公眾利益下的知情權。

記者:(有關公布該美容院的名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不可以說每次的判斷一定是對或錯。我希望大家明白有關的執法當局每次都會面對兩難的情況,平衡各方面(的因素),若真是影響到程序的公義,導致起訴最後有技術性困難,這是我們不希望(出現的情況),相信公眾也不希望出現。但我完全同意,若在某事件上公開相關人士的身分,對保護公眾利益有很重大的考慮時,我同意日後需要優先考慮(這因素),希望大家明白。

記者:據你所知,有關的醫生或美容院曾為多少名病人注射藥物?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暫時仍未有這方面資料,我相信這亦是警方調查的重點方向。

記者:你解釋了為何不公開被捕人士身分,但為何不公開美容中心的店名?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兩方面的考慮也相同,也是涉及平衡司法程序公義和保護公眾的需要。我同意在某些情況下,若公開了一些無論是公司或個人的身分,能對進一步保護市民有幫助,讓市民不會進一步受害,這方面我會認真考慮。

(請同時參考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