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限制輸出嬰幼兒配方粉

< 返回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出席公開活動前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有關(《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限制從香港輸出嬰幼兒配方奶粉,在執法初段時間,有一些案例涉及嬰幼兒食用的粉狀物質,其實是米糊,而米糊應該不是我們執法的對象,即是法例沒有要求限制米糊出口,但在執法初期,有些離境人士因攜帶米糊出境而被檢控。就這事宜為一些內地市民帶來不便,我們正採取數項工作。第一,有關部門的同事正聯絡(因攜帶米糊出境被檢控)的人士,通知他們會撤銷控罪。我們希望盡量減低他們的不便,不需要他們特地再次來港,因此會用其他方法,將一些應該退回的米糊等被扣留的物件,送回給他們,並通知他們不需要來港接受檢控。在這事宜上,對部分民眾造成不便,我代表香港政府表示十分抱歉。另一方面,我們需要因應此事件,檢討法例上就配方奶粉的定義,清晰程度是否足夠,以及我們提供予海關前線執法人員的指引是否清晰。視乎檢討結果,我們會改善有關方面的做法。

記者:(有關配方粉的範圍,按定義好立克也是粉狀)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這是我們現時進行檢討的其中一個範圍,但我不欲在現階段下定論,因為檢討的工作,在技術上是需要政策局,以及負責協助我們草擬法例的法律專業同事再作審視,當中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配方粉的定義在法律條文上是否清晰;另一方面有可能要檢視的,是我們提供予海關前線執法人員的指引是否清晰,這兩方面我們也會研究。在未完成檢討前,我不想下定論,究竟哪裏需作改善。

記者:(有關海關是否也有責任)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不是。我們已說得很清楚,我不希望將今次的錯誤歸咎於前線人員。我們集中檢視法律條文中(配方粉)的定義是否清晰,以及我們提供的執法指引是否清晰。

記者:(有關執法指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所有類似建議我們都會考慮,但我不欲在現階段下結論,究竟哪些是有需要的。在執法初期,我們的確提供了一些類似圖片、列表的指引,但我們現在要檢視這些指引的清晰程度是否足夠。

(請同時參考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2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