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與新聞界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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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六月八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記者:蔡美儀醫生進修以獲取大律師資格,其實是由衞生署(提出),又或是由蔡醫生本人主動提出希望進修?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已親自了解事件,有關進修是由於同事有興趣,加上她之前已利用自己的資源進修,只是欠最後實習的步驟,故此是由她的主管提出,然後經部門批准。我再三檢視相關程序,都是符合現行的《公務員守則》,即是衞生署是有相關的權力。當然,我已曾解釋,並明白這事件引起爭議的最大原因,是(涉及)培訓的性質與部門本身職能的關係,因為衞生署及醫院有很多醫生也會接受全薪培訓,大部分也與醫學有關。在這事件上,由於(培訓的範疇)是法律,但我亦曾說過,衞生署有相關權力,而在執行權力時,當然需要十分小心考慮,衡量培訓與部門的職能是否有很大關係,他們已就此作出解釋。故此,我相信這不是程序的問題,而是部門首長作出相關決定時,需要作出判斷。我們明白社會十分緊張這些決定,因為涉及公帑的運用是否適當。就這事件上,衞生署是有其理據的,因為衞生署有很多涉及法律的問題,而有關醫學及衞生的法律也較為複雜。故此,同時具備醫學背景及法律資格,並非不會發生的情況,其實很多機構也有同時具備兩種資格的人士,他們在處理有關方面的問題時會較為方便。

  最重要的原則是這事件是否適當運用公帑,可能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見。故此,我會考慮與衞生署作出安排,若涉及時間較長的培訓,特別是帶薪的培訓,例如超過半年,或培訓性質與同事的直接專科或專業沒有直接關係,而是由於部門另外的運作需要,我們會與衞生署商量及安排,讓衞生署在公務員體系內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我認為這是一個可考慮的方法,確保可向署方提供不同的意見,讓他們在作出判斷時更能符合市民的期望,即是公帑運用是否適當,這是我會考慮的。我相信該名同事有心服務社會,她在接受(培訓)安排前已簽訂承諾至少為政府服務三年,當然我希望她一直服務下去,令納稅人的公帑投放在同事上以接受珍貴的培訓,能夠發揮作用。

記者:會否擔心這是一個壞先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所有部門首長也明白他們每次作出的決定,也是涉及使用珍貴的納稅人公帑。我完全沒有質疑林秉恩署長作出此決定時,不是為了部門的運作。不過,由於不同人士對此事有不同的意見,尤其(培訓性質)不是與該名同事的專業專科有直接關係,因而引起關注,我認為值得考慮是否有方法,例如我剛才提出的方法,使部門作出決策時,有較闊的考慮。我也要尊重公務員體系中《公務員守則》的精神,因此由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我個人認為是較適合的安排。

記者:是否由衞生署署長作出決定?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照現行的《公務員守則》,署方有權力決定這事宜,我亦曾指出在不同的情況下,部門也有不同專業及專科的同事接受全薪培訓,這是一個正常的做法。我希望大家明白,醫生的帶薪培訓是有需要的,很多醫生向我們反映不夠時間讓他們在外培訓,希望大家理解每個部門也有運作需要,有些同事需要透過這樣的安排接受培訓。

記者:(有關今天有報道指,衞生署一名高級醫生教授有關品酒及法國葡萄酒課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希望大家明白,另外的事件在性質上是完全不同的。有關投訴是涉及同事可能違反《公務員守則》,因為在外間工作前,每個公務員都需要向部門申請,獲得准許後才可在外間工作。這些準則十分清晰,我曾任公務員也知道,第一,外間工作必定不可以影響政府或部門,不可以有利益衝突;第二,必需有預先准許;第三,若涉及報酬,更加需要小心。因此,若有任何公務員或同事在未經事先批准而在外間進行其他工作,不論是否有酬勞,其實也抵觸了《公務員守則》。在這事件上,衞生署會嚴肅處理,希望大家放心,我認為這是個別事件。

記者:該名高級醫生是否有受薪?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這事件已進入內部調查的階段,我不會評論其他細節,但我已清楚說明原則,即使沒有帶薪的外間工作,也一定需要獲得批准,在批核時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包括會否影響該名同事在所屬部門的工作,以及與政府或部門的工作會否有抵觸或利益衝突,這些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若涉及任何有酬勞的工作,則更需要嚴格考慮。

記者:市面上有粽葉被驗出含重金屬銅,會否為銅訂立標準?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已向食物安全中心了解事件,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鑑於銅不是會經常影響身體健康的物質,因此沒有訂出標準,但是我相信,大家亦明白以常理來說,所有物質如攝取過量,也可能會影響身體健康。由於事件涉及較專業及專門的範圍,你今天問我是否必需訂立標準,我們是要視乎國際上有關的做法及專家的意見。我要補充,雖然我們沒有為銅訂立標準,但食物安全中心的恆常食物檢測,抽樣調查中亦包括粽,而過往在粽大致上並沒有驗出危害人體的物質。食物安全中心得悉相關報告後,更緊張這方面(的工作),尤其端午節臨近,我們一定會加強這方面的工作,為市民把關檢驗清楚。多謝大家。



2013年6月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04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