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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屯門醫院臨床治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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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出席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前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記者:(有關屯門醫院是否涉嫌有醫生把呼吸機的氧氣含量減低,以致有病人死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屯門醫院在去年年底收到一名副顧問醫生的具名投訴,指其上司,即一名深切治療部的臨床主管,在處理兩名情況危殆或嚴重的病人時,並沒有好好地遵守臨床指引,該兩名情況較嚴重及危殆的病人後來死亡。收到投訴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及屯門醫院向該名醫生初步了解情況,其後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該兩宗個案。事後與該名深切治療部主管商討後,他同意暫停在臨床方面,若涉及為情況危殆或嚴重病人作臨床決定,他會停止這方面的服務,只專注於行政及培訓的工作。屯門醫院通知醫管局總辦事處,並成立了委員會調查這兩宗個案後,已在十月向死因裁判法庭(死因庭)報告情況,醫院亦會全力配合死因庭的研究。另一方面,我希望指出,這是十分重要的,就是臨床的醫生,尤其是在深切治療部(工作的醫生),很多時會照顧一些病情危殆的病人。若病人是清醒,對接受甚麼性質或維持生命的治療,病人的意願當然是最重要的;若病人已陷入危殆的狀態、已休克或不省人事,醫生有責任按照病人最佳的臨床利益行事。醫管局一向在三方面已有臨床指引,第一方面,是有關臨床施行心肺復甦法的一套指引,這套指引最重要的目標是,針對一些屬於病情嚴重、不能挽回的病人,即醫學上屬於「醫學無效」的情況,究竟需採用甚麼溝通指引,以便與(病人)家屬達成共識,才可對病人停止進行無效、(純粹)延長生命、或侵入性的治療。另一套(指引)是,有關某些病人在進入嚴重情況前,預見自己稍後可能會陷入嚴重或危殆的情況,或喪失自行判斷的能力以決定是否接受某些治療,根據普通法,病人可以在某些情況下指定一些「預設指示」,即指示假若自己陷入某種情況,便不接受某些治療。醫管局的第三套指引是,整體來說,針對一些非常嚴重的末期病人所作延長生命治療的指引。(醫管局在)這三方面制定了指引,但更重要的是,也不能代替當臨床醫生作出任何臨床決定時,須以病人最後臨床利益為依歸,並且強調醫生作出任何這些(臨床)決定前,若病人情況已不樂觀,必須與其家人有良好溝通,才能進行這些工作。

記者:(有關調查報告有否提及該醫生沒有跟隨指引,事件於數年前發生,是否並非個別事件,醫院或曾發生同類事件。)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作出投訴的醫生向醫院表示,投訴(提及)的兩個病例,就是他所知道的所有病例。我必須強調一點,我們現時希望透過醫院已進行的調查,當然調查報告指出,該醫生作出這些決定時,在依從醫管局的臨床指引,以及與家屬溝通這兩方面,也是有不足的。因此(醫院)已作出安排,向死因庭匯報該兩個病例,日後亦會全力配合死因庭(的調查)。正如我剛才所說,較早時,當有初步跡象顯示該醫生沒有跟從指引,他已同意醫院的安排,即大部分時間沒有參與涉及非常嚴重或危殆的病人的臨床決定。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44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