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私營醫療機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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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政府總部西翼大堂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昨日下午發生了一宗嚴重醫療事故,一名女病人接受抽脂手術後,短時間內死亡,這屬於非常嚴重的醫療事故,我亦非常關注此事件。在此,我首先向病人的家人致以慰問,我們的有關部門及醫院亦會於此病人的家屬稍後需要處理一些必須的(有關)手術過程(的程序)時,在他們需要時提供必要的協助。由於此事故發生的地方是一間美容中心,大家可能會聯想到前年同樣於美容中心發生的一宗嚴重事故。雖然這次(事故)性質有些不同,不過我亦趁這機會向大家交代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的工作。該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月成立後,其屬下設立了四個工作小組。第一個工作小組是就一些所謂「醫療美容程序」與一些我們認為風險較大、高風險的,並應在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專業權責範圍下才可進行的程序,作出區分。此工作小組早前已發表報告,提出建議,我們亦已採納有一系列的美容程序是屬於高風險的,其後並發出指引,凡屬此類手術或程序,例如注射肉毒桿菌毒素、皮下填充劑,有關程序須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進行。今次發生的事件,因為是屬於抽脂手術,其實嚴格來說,已符合為外科手術,所以基本上毫無疑問是一個醫療程序,而且初步資料顯示,有註冊西醫在現場負責。

  我現講述有關第二個工作小組,其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界定在日間醫療中心進行的高風險醫療程序。我們亦知道,現時很多這類程序未必需要在醫院進行。就一些在醫院以外,於一些日間醫療中心進行的(醫療程序),假若屬於高風險,這個工作小組已建議應該作出規管。日後要進行規管時,昨日發生的事件所涉及的程序,因為該手術需要抽取人體組織,很有可能超過五百毫升,而且亦涉及不同程度的麻醉程序,所以應該也屬於須受規管的醫學程序。在這情況下,將來我們會建議透過立法,規定凡需要進行屬高風險的醫療程序,就算是於社區內的日間醫療中心進行,有關醫療中心亦須受不同方面的規管,包括有關處所可能須接受註冊,亦包括處所內的儀器設施、人員等也會受到不同方面的規管。當然,任何醫療程序,尤其是外科手術,負責的醫生必須曾接受適當的訓練,並須承擔作為主診醫生的所有責任,包括診斷、解釋風險、施行程序、確保安全等。

  督導委員會屬下還有另外兩個工作小組,第三個工作小組(的工作)涉及處理先進療法產品的處所,這跟前年(發生)的DR美容事件有關,因為涉及處理一些人體組織及某些細胞之類的物料,經處理後,對病人進行先進療法。有關處所嚴格來說可稱為化驗室,但化驗室所處理的是一些將來病人接受治療時,可能會注射入(病人)身體的一些物質。因此,督導委員會屬下的第三個工作小組也建議了這些處所將來須接受發牌規管。

  最後是一個規管私家醫院的工作小組,即第四個工作小組,其工作內容比較詳細,我亦不在此詳述。簡而言之,(工作小組)建議將來重新訂定法例,取代現有已過時的法例,以規管私家醫院。屆時我們會賦權衞生署署長,對私家醫院所有運作方面,包括其管治、管理、臨床質量保證、臨床風險管理、處理投訴的程序及收費透明度,衞生署均有權發出指引以作規管。此外,屆時違例經營的私家醫院所面對的罰則亦會大幅提升。簡單來說,這四個工作小組的建議已獲督導委員會接納,短期內我們會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報告,並會於今年內進行公眾諮詢。公眾諮詢完結後,我們會盡快進行立法程序,以完善對所有私人醫療機構的規管。

  
記者:抽脂為外科手術,涉事醫生為普通科醫生,根據現行法例,普通科醫生能否進行這類手術?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現行法例,只要是註冊西醫,若接受了適當訓練,可以進行某些手術,包括外科手術。不過我知道,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及其轄下的專科醫學院,我們正與它們作出跟進,隨着醫學技術的發展,越來越有需要,在不同專科界定(進行)某些嶄新或高風險程序時,有關的醫生須接受哪些訓練才行。

記者:有關工作小組提交的建議,工作小組建議立法規管中風險的程序,但相同風險亦有不同程度,委員也提過要視乎病人或手術的程序,需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等,如何區分是十分複雜的,局方初步認為應循哪方向立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雖然有關的建議較複雜,即我們在界定高風險(美容程序)時,需考慮三方面因素。第一,程序本身的風險是否屬於高。第二,病人本身的體質為何,若有特別考慮,即使程序本身的風險並不高,如病人體質有問題,在病人身上進行(該程序),病人本身的風險亦可能較大。第三是麻醉,不同深淺程度的麻醉,亦會構成不同風險。因此我認為,雖然有關的考慮較複雜,但基於專業的事實,在醫療程序方面的考慮確實比較複雜,雖然複雜,但進行一個較全面的考慮,我們會盡量接受,因為到了較後階段,即進行立法時,我們不可能在法例中(全部)列出哪一程序屬於高風險,哪一程序不屬於高風險,因為世界上有龐大數目、不同的醫療程序,不可能在法例中全部列出,亦可能每天也有新的程序出現。屆時的解決方法,可能是透過監管當局設立一個專家委員會,就一些嶄新和未被界定的程序,界定哪些程序需要接受監管。現時也有類似情況,我們每年、每月、每日也面對不同新藥物的發明,我們現有一個藥劑註冊制度,這藥劑註冊制度也不會預先知悉所有新藥,但已存在架構,容許有任何新藥物時,或將來有任何新醫療程序時,便有專家委員會,或按照一定程序進行分類,再根據法例,界定(有關程序)需接受哪種程度的規管。

記者:工作小組於二零一二年十月成立,今年年中才提交報告,當中有否延誤?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希望大家了解情況。若有批評指需時太長,我會接受。但希望大家明白,實際上,在一個醫療的情況當中,在不同處所進行,包括不同規模的醫院或日間社區醫療場所,亦涉及不同程度的各種醫療程序,實在十分複雜。有關的工作小組成立後,已舉行了十四次會議,包括工作小組的會議和十次專家會議。若大家明白情況的複雜程度,以至需組織不同的專家,就不同醫學專科再作考慮,我仍然覺得就這時間而言,我們已盡力盡快提交報告。

記者:(有關工作小組提交報告後,衞生署制定了提供美容程序須知,但並無法律約束力。)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整個工作過程中,有一部分(規管)始終要採用指引(形式)。若將來制定了一套對所有私營醫療機構的整體規管制度,有法律後盾,在不同情況採用不同的列表,或容許規管當局發出一些指引,(屆時)這些指引便有法律後盾。

記者:(有關立法時間表)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首先我希望說,我們下階段(的工作),由於這方面的立法或規管程序,當中涉及不同專業的考慮,肯定有很多不同意見,有些甚至是具爭議性的。至現時為止,我可以告訴大家,有些地方仍有爭議性,未能完全解決,例如一些涉及腸胃內窺鏡的程序,迄今仍存在爭議性,有些專家認為應該規管;有些專家可能認為,除非需要較深層次的麻醉,否則不應規管。我認為這方面並不會阻礙我們建立法律架構的工作,因為在最後階段,該程序應落入哪程度的規管,將來的規管架構必定有一個專家機制,協助(規管當局)進行(將程序)分類的工作。至於立法時間方面,由於我們必須進行公眾諮詢的程序,我只可說,在未來數月內盡快(工作),肯定於(今年)下半年推出公眾諮詢,亦會同時聽取及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匯報。我亦覺得應該爭取時間,我們在推出公眾諮詢文件時,會同步開始相關的法律草擬工作,希望能縮短時間,讓將來立法的整體時間能加快。

記者:(再次有人因接受醫療美容程序去世,公眾利益一定凌駕一切,政府現階段有沒有具體措施加強對巿民的保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剛才已提及,我們明白情況非常複雜。我較早時已解釋,雖然(督導)委員會用了一年多時間進行工作,但工作的確涉及高度專業和複雜的情況。我剛才已告訴大家,其中一個工作小組舉行了十多次會議,並需要分開不同專科,邀請不同專家提供意見,我希望大家明白,工作小組雖然用了一年多時間,但在這段時間後能給予我們建議,容許我們建立立法規管制度,我認為這是一個好處。往後的日子,我們除了需要進行公眾諮詢,還會盡量將程序縮短,例如在公眾諮詢階段期間,可以開始法律草擬的前期工作,希望最終整個立法規管程序能夠盡量縮短,越短越好。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2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