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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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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六月五日)下午在香港國際機場視察港口衞生措施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大家好。香港和韓國之間的經貿和人民往來相當密切。今年首五個月,香港是韓國商品貿易的全球第三大出口地,在中國內地、美國之後,就是香港;而且香港和韓國之間的旅遊關係亦相當密切,因此兩地的人員往來比較多,譬如我們的機場作為其中一個口岸,今日預計大概有5 000名旅客從韓國各地來到香港。由於最近在韓國出現的中東呼吸綜合症及其近日的發展,因此特區政府高度關注韓國的情況,而且我們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防範中東呼吸綜合症波及香港。過去一段時間,高局長和他的同事幾乎每日,有些時候甚至一日幾次向大家介紹我們最新的措施。

  今日在機場這個口岸,我們採取一個新的措施,就是將來自韓國的航班集中在一些停泊點,使得落機的乘客在落機後能夠在最短的距離就可以接受體溫檢測。如果出現發燒的情況,就正如剛才我們機場同事向大家示範一樣,我們就會逐步跟進,有必要的話,我們會進行隔離。希望做好這些措施的同時,亦希望香港社會各個方面能夠和政府配合,包括注意個人衞生,盡量避免在外地接觸動物,包括中東的駱駝等等。有身體不適的話,盡早求醫,而且把自己的病歷和旅行歷史向醫生講解。所以今日來到這裏,是了解工作的最新情況,同時感謝前線各個政府部門同事,包括衞生署、入境處、機場警察等等,和海關同事的努力。

  入境處在我們這條防線上,它的角色是十分重要,因為通過入境處的出入境紀錄,我們可以在有需要的時候,可以追查有關的旅客,確保懷疑有感染的個案不會在香港傳播,多謝大家。

記者:特區政府現時在韓國了解今次傳播的情況是否仍然有困難?會不會令到政府對於日後有沒有需要再調高或者加強這些韓國來港人士的檢疫措施呢?有沒有需要再調整?會不會因此而產生困難?

行政長官:我們十分關心香港和韓國在這方面的信息交換,因此昨日在一個場合,我亦向韓國駐香港的代表,向他們提出,我表示韓國方面越能夠和越早地、最大程度地向特區政府提供有關韓國疫情發展的信息,越能夠解除香港巿民對去韓國旅遊的疑慮,因此我們會繼續努力,促進韓國和香港在這方面的信息交換。

記者:CY,昨日在集會上,有些學生燒《基本法》……

主持:希望大家集中就中東呼吸綜合症先提問,有時間才處理其他問題。

記者:若有香港人前往韓國後染病,責任應由誰負?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明白有很多香港市民因為各種原因,例如公幹或旅遊而前往韓國。現時韓國發生了中東呼吸綜合症的疫情,由於被傳播的病人人數較多,故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就這方面我想補充,現時我們從韓國方面獲得的消息,例如疫情、受感染的人數,以及感染途徑等,其實這些資料是得到的。我們集中得不到資料或不夠資料的(範疇)就是究竟哪些醫護機構或醫院受到影響。因此,我們現時被迫暫停與韓國的醫護專科或學術交流。我亦要呼籲香港市民前往韓國時,沒有需要便盡量不要前往醫院;若真的需要前往醫院,便要採取足夠的防護措施。我知道有部分市民報了旅行團而不能獲得退回團費。在這方面我想說清楚,我們現時密切監察情況,香港和世界衞生組織(世衞)也是主要留意韓國疫情究竟有否有在社區持續傳播的跡象。至目前為止通報了的四十宗病例,全部病人也與醫護機構的傳播有關。因此,暫時沒有出現社區的連續傳播。今日我亦特別收到世衞西太平洋區總監的信件,重申世衞至現時為止,也不支持任何旅遊限制。在這情況下,我們唯有盡量聯絡旅遊業議會和一些主要的航空公司,希望他們能盡量彈性處理。我們昨日做了這件事,亦知道旅遊業議會昨日召開了會議,各會員也盡量合作。我知道有部分旅行社或航空公司已容許報了團或購買了機票的旅客,可保留團費或機票。我認為這做法是好的,因為最後也需要旅客本人衡量風險。我亦想特別提一提,我們昨日和今日已在衞生防護中心網頁的首頁,增加了針對中東呼吸綜合症而給市民的旅遊建議,強調市民應該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在決定是否前往一個地方旅遊時,要充分考慮該地方的健康風險。如非必要,應避免到訪中東和韓國的醫療機構。我們希望這樣做,亦鼓勵更多旅行社和航空公司可彈性處理,容許他們的旅客保留團費或機票。

記者:南韓方面,現在只公布了一間醫院的名單,而且那已是半個月前的事,你有何看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會繼續通過,包括剛才行政長官所說,韓國的衞生當局和駐港代表,以及世衞,希望他們能夠繼續提高這方面的信息透明度。

記者:梁生可否再說說,剛才你說和駐韓代表溝通過,就提取信息那方面,可否說說是在正式場合還是非正式場合?對方的回應是怎樣?其實香港有沒有需要,譬如向中央要求協助,可否在國與國之間的層面,可以爭取到多些信息呢?

行政長官:我們會盡一切努力要求韓方就疫情最新的情況向香港通報。我答一答剛才提《基本法》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都是重要的。《基本法》是香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即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法律依據。香港是法治社會,每一個人都有維護和執行《基本法》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無論是政制問題或者其他香港的問題,凡是《基本法》裏面有規定的,我們都要遵從。就算對現在這個政府的政改方案有不同意見的人,都不應該不遵守《基本法》。謝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6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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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