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登革熱、香港醫務委員會改革和網購監管(只有中文)

< 返回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十一月四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一名登革熱患者在潛伏期內曾前往東莞和深圳,現時能否確定源頭?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最近一直緊密監察登革熱在香港的情況,主要的原因是周邊地區繼去年後,今年的登革熱爆發情況也是嚴重的。今年大家特別關注台灣的疫情。就香港而言,登革熱的總病例超過過去數年同期,不過就香港本地病例來說,較早前有一宗確定為香港病例,另一宗仍在調查中。就最近發生的另一宗,由於病人原本未有透露在潛伏期內曾前往其他地方,但後來我們向入境處印證,再和患者覆核後,知道他其實在潛伏期內曾前往廣東地區,我們需要進行更深入的調查。不過,我們最後也未必能百分之百斷定這病例屬輸入或本地病例。由於患者曾於潛伏期內前往其他地方,因此也有可能屬輸入病例。大家可看到,衞生防護中心和食物環境衞生署在處理方面,仍然假設這是本地病例,因此病人相關的居住環境和工作地方也有進行滅蚊和宣傳教育工作。

記者:(有關假設為本地個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的意思不是指我們假設它一定是本地個案,而是即使現時仍在進行調查,有可能屬輸入個案,我們也不會放鬆。患者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地方,我們也會加強滅蚊和公眾教育的工作。隨着我們去年在冬季未有停止滅蚊工作,我們今年亦決定在冬季持續在十八區滅蚊,而且我們的指標會根據遍布在香港的誘蚊產卵器所錄得的指數,尤其是一些指數上升的地方,我們會與地區合作,多進行滅蚊工作。對市民來說,最重要的是若在香港,要注重家中的環境不會有積水,(以免)有利白紋伊蚊的繁殖。若到野外或其他登革熱流行的地區旅行,特別在戶外地方,要注意(採取)保護(措施),主要是穿着長袖淺色衣物,以及適當地使用驅蚊劑。

記者:(有關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改革,以及會否考慮張宇人議員提出增加醫委會的非業界成員的建議)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首先,大家知道,我們就醫護人員的人力資源,過去數年正進行一個很重要的檢討。有關檢討涵蓋的範圍,除了確保我們醫護人員各個職系,在未來一段時間都能夠適應醫療的需求外,亦會就各個不同專業的專業發展和專業管治架構,作出檢討。就有關工作,我們將於明年上半年提出建議。有關建議亦應該會比較全面,包括醫護人手方面,大家也知道,雖然未有最終的報告,但我們已決定,就某些專業醫護人手,會建議增加大學培訓的學額。這是長遠來說,一個最重要的方法。另一方面,特別在醫生方面的人力資源,我們最近兩年已與醫委會合作推動了數項改革。第一項是執照試的改革,無論是考試的形式和次數均已改善。其實現在已開始見到,每年能夠通過執照試到香港執業的醫生的數目已增加了,最近這兩年應該也有五十、六十人,合格率亦提高了。另一方面,也方便已獲得執照試合格的醫生回來,因為原則上他不用在公立醫院實習。我們亦已於醫委會通過,若(醫生)擁有相關專科資歷,是可以考慮減免其實習期一半,我認為這些工作也會有幫助。再者,醫院管理局在內部也作出很多推動,包括聘請退休醫生,有關計劃也讓退休醫生能夠作出預算,因為現在雖然合約是兩年一次,但其實我們已說清楚,是可以長達五年的。因此,最近能夠成功招聘的退休醫生的數目也增加了,這些其實也能夠改善我們的醫生人手。再者,我們在過去數年增加醫科學生的名額後,在接着的一、兩年,醫科學生的畢業人數會慢慢地增加至超過400名。
  
  就有立法會議員提出(的建議),我知道主要的背景是希望改善醫委會的運作,以及通過醫委會,希望能引進更多醫生。我們會與相關的立法會議員溝通,讓他知道我們明年會有一個更全面性的建議。當然,立法會議員在了解我們的工作和進展後,仍然有權決定是否提出私人草案。立法會主席若需要就這事宜諮詢政府,我們便會提出相關意見。

記者:就最近有些關於陳以誠醫生的法庭訴訟,亦有很多聲音不時會提出,覺得病人有投訴時,醫委會的聆訊要很久才開展,亦有聲音指出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感覺,是否有需要改革?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有關醫委會對執業醫生進行的紀律聆訊方面,這幾年我們一直和醫委會商討,有兩方面需要改善。一方面是效率,現在(醫委會)積壓的個案數目和每一個個案要處理的時間比較長。另一方面,亦希望增加一些包括業外人士的評審員。這些建議實際上醫委會已經提出了,政府現正考慮這些建議,目標和大家看到的都是一樣,一方面是提升效率,第二是引入多些評審員,這些評審員包括一些非業界人士,這樣可以處理大家提出的一些疑慮。

記者:(有關醫委會人數的比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會在明年就醫護人員的人力資源的檢討內一併提出建議。

記者:有關網購監管方面,政府有意在牌照上加添一些條件,其實有沒有一個時間表?何時會實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即將會就如何加強監管網購,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出我們的想法,其中一個想法是透過牌照的發牌條件去改善(監管)。雖然,現階段我們仍未正式提出一個時間表,但大家都可以想到,若我們經諮詢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後決定推行,一定要有一個發牌周期。每一間公司的發牌周期即將完結前,我們會在一段時間前通知他們跟進發牌的情況,和若要增加新發牌條件,亦會在當時提出,所以大家都可以看到存在一個周期性。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6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