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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北區醫院風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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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非常遺憾,昨日有報告指北區醫院發生非常嚴重的醫療事故,涉及錯誤注射嗎啡劑量。在發生這事件後,醫院已向病人的家人道歉。我亦會確保醫院全面配合死因庭的調查,以及向家屬提供所有適切的援助。另一方面,醫院已宣布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在八個星期內提交報告。在這事件上,暫時表面上已看到涉及人為錯誤,但更重要的是,我希望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報告能集中檢視,由於事件涉及護士學生,就較危險的藥物,例如嗎啡這類的藥物,我們在臨床施藥方面其實需要有覆核程序。若由護士學生注射,其實更有一個問題,就是臨床督導的情況為何。因此,我相信醫管局需要在這兩方面進行深入的調查。另一方面,當然整體要檢視醫院,無論在系統方面或人力配合方面是否有問題,若有問題,醫管局都需要予以糾正。

記者:你剛才指有人為錯誤,涉及護士學生,其實是否負責監督護士學生的人士或護士主管出錯?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這一定是在調查中,其中一個需要重點看看的問題。

記者:若是他們出錯,會受到甚麼處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醫管局有一套人力資源的政策,若有任何同事需要負上個人責任,會有適當的處理。不過,我相信現時應該給予醫管局時間作深入調查,但正如我指出,需要在兩方面很仔細地調查。第一,我一直很關注藥物的分配和派發,就一些較危險、較高風險的藥物而言,更會要求有一個覆核程序。現時再加上涉及一名護士學生,就學生來說,在不同訓練階段,以及視乎他們培訓到哪個階段、曾接觸或學習甚麼程序,應該有適當的督導。這兩個方向也是我認為在醫管局的調查中需要仔細檢視。

記者:在甚麼情況下可容許護士學生自行注射,而不需要監督?其實在程序上是否容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我已說了。第一,一些涉及高風險的藥物,例如嗎啡,本身已需要進行覆核程序。另一方面,若是一名學生,一定要有適當的監督程序。

記者:會否建議護士學生不再負責注射較高風險的藥物?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最重要的是督導。若有適當合資格的醫護人員督導,這亦是護士學生需要接觸的過程。因此,現時的問題較多是在於藥物覆核程序和學生督導程序這兩方面。

記者:在這八個星期內會否採取短期措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起碼有關醫院應確保護士學生在臨床工作或學習中得到適當的督導。

記者:會否考慮引入外國的藥物自行注射機,以減少人為錯誤?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若有任何新科技或醫療儀器可減少人為錯誤,都應該考慮。

記者:會否影響該名護士學生之後成為正式的護士?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需要待調查報告完成。

記者:其實今次事故會否由醫護人手不足夠而導致?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剛才也曾指出,在這檢討或調查中,醫管局的其中一個方向也應該檢視這間醫院在人力方面的配合情況。

記者:涉事的護士學生、護士和醫生會否在這段時間停職?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更重要的是應該確保任何正在學習的醫護人員有一個適當督導。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整體影響護士學生或其他正在受培訓的醫護人員的學習。因此,任何在醫療體系中的各種醫護人員,也需要接受必須的臨床學習過程。我不希望影響這過程,但在這過程中必須有適當的督導。

記者:若在現階段不暫停護士學生的實習,會否影響病人權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仍有很多因素讓醫院決定在這階段如何處理。他們要看看實際上發生這事件時的情況為何,我相信醫院會適當處理,但若繼續學習,最重要的是臨床督導。但這決定為何,我認為由醫院層面或醫管局在看了現有資料,當時情況為何後,才作出適當的決定。當然,這是基於一個原則,就是會否對病人安全構成影響。在能確保病人安全的情況下,我不想看到所有醫護人員的學習會受到大的影響。最重要是病人的安全這大前提。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5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