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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公立醫院非禮事件、器官捐贈及下屆政府(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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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四月九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近期有數宗在公立醫院發生的風化非禮案,特別有一些是針對精神病房內發生的,其實當局有否制訂甚麼措施防止一些精神病人做出不恰當的行為?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其實都留意到最近似乎有一些這方面的事件,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都非常關注,當然我們也非常關注。據我理解,醫管局其實都會有一些短期及長期的措施,短期的是在病房內令所有醫護人員或病人都更了解,和令醫護人員更關注病人的安全和這些事件,並不時多做一點評估,亦加強病房內的一些措施,而長期(方面),醫管局也諮詢了一些外國專家,請他們來香港協助,看看我們將來如何可以在這方面做得更好。

記者:你剛才提到會加強病房內的措施,其實現時精神病房內的措施是否有不足或不完善的地方?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當然,病房內其實病人數目多,而醫護人員亦有他們的工作,而如果我們知悉有這樣的情況,我想醫護人員會更關注,在照顧每一位病人的時候,特別留意這方面的工作。

記者:接連發生這些風化案,其實會不會有一些檢討......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醫管局就每一宗事故都會作出適切的調查,亦有一些短期、立刻在病房(實行)的措施,但長期來說,其實都需要在這方面再做多些工夫,並會邀請外國專家來,可以給一些意見,一起探討如何能做得更好。

記者:那位需要換肝的媽媽,其實她現時的情況如何?她的女兒尚差三個月才到法定器官捐贈年齡,是不是真的沒有酌情權可以行使?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其實我們現在非常關注這事,一方面我們理解到,等候換肝的這位媽媽,其實她的情況也是嚴重的,而我們亦呼籲一些人士,如果他們可以作器官捐贈的話,我們希望可以盡快得到捐贈。當然,我們亦了解,醫管局亦知道,她的女兒未夠18歲,現行的法例下其實一定要18歲或以上才可以捐贈器官,所以就此醫管局亦向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了解一些法律的情況,當然這一定要跟隨法例內的詳情,現時我們正在進一步了解。醫管局的醫護人員亦正給予其家人適切的幫助,會盡量協助他們,如果有甚麼其他的幫助都會一直做。

記者:其實現時捐贈器官的法定年齡有否需要檢討?維持在18歲是不是恰當?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當然現行的法例是18歲或以上,至於你說將來我們有沒有檢討的空間,當然我們也會汲取不同事件的經驗,然後醫管局和我們局方會一起再探討。

記者:(候任行政長官)林太說會邀請更多女性加入她的管治團隊,有沒有人邀請你繼續留在政府服務?你自己個人的意願是怎樣?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想下一屆政府班子,留給下任特首決定,我不評論下屆政府的事。至於現在,食物及衞生局接下來有很多工作,例如有多條法例需要推出,也有不同的報告會推出,我們現在會繼續做好面前的工作。


2017年4月9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0時04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