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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成立的上訴委員會備選團(受規管產品的豁免)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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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日(九月一日)委任九名上訴委員會備選團(受規管產品的豁免)(備選團)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備選團是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465章)第7I條成立。

  

  獲委任的成員分別為陳寶儀、張文勇醫生、蔡鳳萍博士、鍾國輝、林達賢醫生、羅瑞真博士、羅思敏醫生、王惠蘭和俞海珉。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禁止將擬作移植用途的人體器官作商業交易,限制在生人士之間的人體器官移植和限制進口人體器官的移植,並對與此相關的補充事宜作出規定。

  

  《2004年人體器官移植(修訂)條例》訂明一套受規管器官產品的豁免機制,並設立備選團處理有關豁免決定的上訴。

  

  由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起備選團名單如下:

陳寶儀
張文勇醫生
蔡鳳萍博士
鍾國輝
林達賢醫生
羅瑞真博士
羅思敏醫生
王惠蘭
俞海珉


2017年9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1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