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演辭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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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三月八日)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落實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及其他漁業管理措施的立法建議的開場發言:

主席:

  行政長官在二○一○至一一年度《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會實施一系列漁業管理措施,包括立法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以保護珍貴的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

  過去四個多月,漁護署(漁農自然護理署)曾諮詢多個漁業諮詢機構和各漁民團體。大部分意見支持禁止拖網捕魚和推行其他漁業管理措施。部分漁民對計劃的實施細節表示關注,尤其在生計方面可能的影響。環保團體和學者均促請政府盡快落實各項漁業管理措施。我們會繼續與受影響漁民及持分者溝通,積極回應他們的關注。

  正如文件指出,政府會協助以下三類受影響的漁民:

(一)向受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發放一筆過的特惠津貼;

(二)向自願交出拖網漁船的船東回購其船隻;以及

(三)向自願交出其拖網漁船的船東所僱用的本地漁工發放一筆過的補助金。

  預計在香港水域「禁拖」後,部分拖網漁民仍會繼續從事捕魚行業。事實上,大部分本港拖網漁民都已領有相關的捕魚牌照在內地水域作業。漁農自然護理署亦會推出特別培訓計劃,協助受影響漁民,轉至其他可持續發展的漁業,包括養殖業及休閒漁業。此外,有需要的漁民可向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申請低息貸款,以取得額外資金,轉至其他可持續發展的漁業或與漁業相關的行業。

  我了解事務委員會已安排特別會議,在三月十五日聽取漁民團體及其他持分者的意見。我們計劃在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附屬法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並在二○一○至一一年度立法會會期完結前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推行有關計劃。我們粗略估計,整個計劃的主要部分所需的一筆過開支約為十億元左右。

  在立法會通過立法及撥款建議後,我們會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並在本年底開始接受上述特惠津貼、漁船回購計劃及補助金的申請。我們預期跨部門工作小組可於明年年底前完成處理相關申請,而「禁拖」措施最快會於明年年底生效。

  另外,為協助本地捕魚業邁向可持續發展,我們在考慮過漁業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報告後,建議立法設立本地漁船登記制度、限制新漁船加入,以及設立漁業保護區,以保護重要的魚類產卵和育苗場。我們計劃在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立法建議載於文件第15至26段。

  主席,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可讓漁業資源得以恢復和使具經濟及高生態價值的品種回歸香港水域。一些小型以選擇性捕魚方法作業的漁船將有更大的作業空間,捕獲高價值魚類的機會亦會增加。捕魚業結構的轉變將會令該行業得以持續發展,預計將來本港捕魚業的近岸作業將會以中小型非拖網漁船為主,而大型拖網及其他種類漁船則主要在本港以外較深水域作業。這亦是世界普遍趨勢。長遠而言,政府建議的一籃子措施可保育本港的海洋生態和漁業資源,促進漁業發展,並有助維持優質的海洋生態環境,惠及市民大眾和我們的下一代。

  主席,我們樂意回答委員的提問,今日漁護署(出席代表)有署長及其副署長與助理署長,均是漁業方面的專家,我們可以就這方面回答大家的問題。




2011年3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29分

2019年4月12日